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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平安旬阳 >> 文章正文 >>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李孝友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4日 点击数:

    建设“平安旬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和保障旬阳经济社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旬阳”,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法治环境的目标,积极探索参与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院整体工作连年位居全市县区检察院前列,先后受到省市县政法委和省市检察院的表彰,2006年以来先后有25名干警受省市县政法委、检察机关的表彰奖励。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给人民安全感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06年以来,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28件198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26件194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8件16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0件149人,呈报市院审查起诉7件18人,批捕、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均为100%。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74件79人,起诉55件60人。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非法经营、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件37人,提起公诉9件17人。坚持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审查批捕环节共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03件次,审查起诉环节共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7件次。及早熟悉案情,引导、协助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加快办案进度。与县公安局联合召开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主题的刑事执法工作联席会,凝聚打击合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等案件,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从宽处理。对2名涉案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1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如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李某涉嫌非法经营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此非法经营活动中系从犯,涉案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建议公安机关作治安处罚。我县某外商独资企业职工计某醉酒后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与其同行的人将赵某致成轻伤,鉴于计某在涉案中犯罪情节较轻,又系偶犯,且当事人双方已就民事赔偿及矛盾和解达成协议,在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的同时提出了从宽处理请求,对犯罪嫌疑人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给人民信任感 

     在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强化效果上下功夫,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2006年以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6人,其中贪污案11件17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行贿案2件2人,受贿案2件2人,滥用职权案2件2人,玩忽职守案2件2人,决定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19件25人,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全部达到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立足县情,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分析涉农经济管理部门、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容易发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环节和部位,深入基层摸排初查线索,及时立案查处。立案查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件8人,乡村干部弄虚作假贪污扶贫救济或退耕还林款案件7件12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滥伐林木案件2件2人。查办了县中医院原院长李某、原药剂科科长赵某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受贿窝案、双河镇锅厂村四职干部伙同镇包村干部虚报面积套取退耕还林款案,维护了国家和广大群众的利益。今年以来,反贪部门立案侦查5件5人,其中贪污案件3件3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一贪污案为旬阳检察院历史上查办最大的一起案件,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我们始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要求,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用严格的程序保证执法规范,用扎实的证据保证事实准确,用严明的纪律和有效的监督保证办案安全。加大侦查技术投资,建立了标准化办案工作区,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靠科技强检提高侦查水平,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立案侦查县林业局铁桶寨林业派出所负责人向某滥用职权案,仅用4天时间就侦查终结,不给犯罪嫌疑人留下毁灭证据和串供翻供的机会,震慑了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分子。
创新方式,拓宽领域,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2006年以来,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罪案分析,发出检察建议26份,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工作制度86项。在职务犯罪易发部门开展预防调查,通过制定预防计划、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廉政教育,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烟叶收购期间,深入全县40多个基层烟叶收购站(点),对烟叶收购、仓储、调运、结算等环节巡回检查,将预防关口前移,维护了收购秩序,促进了烟草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了烟农、企业、政府“三满意”。在蜀河电站、城市基础设施、通村水泥路等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同步预防,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到有关单位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干部职工达5000人次;结合办案到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21次,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诉讼监督,给人民公正感

    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执法、客观公正。在侦查监督中,2006年以来,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12件,侦查机关主动立案111 件116人。纠正侦查活动中程序违法等情况30件次,追捕5人,追诉22人。自今年3月26日开始,我院一改以往对侦查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只有认为证据存在疑问才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习惯做法,全面推行审查逮捕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制度,要求除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认为可能影响侦查的案件外,在审查逮捕时都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不能及时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听取犯罪嫌疑意见制度的推行,为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又增加了一道屏障,对查清案件事实、纠正侦查违法、防止发生冤、假、错案起到重要作用。
    积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纠正违法13件次。以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活动为契机,以争创规范化驻所检察室为抓手,认真落实催办、告知、巡查等检察制度,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况25 件次,纠正监外执行脱管18人,配合看守所做好安全检查和法制教育,既切实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监管秩序稳定。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大民行检察工作宣传力度,拓宽案件来源渠道;落实公开审查制度,提高审查案件质量;对无理缠诉的,积极做好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200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41件,立案审查40件,提请市院抗诉11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12件,建议法院再审11件,促成当事人和解1件。对正确的裁判,说服当事人息诉罢访5件。

 化解矛盾纠纷,给人民满意感  

  
     把控申接访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平安旬阳”建设的重要手段,继续深入开展信访专项治理活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以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为载体,开展“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后有回声和热心接访、耐心听诉、细心研究、公心处理”的“四声四心”工程,规范控申工作程序,提高接访工作水平,使人民群众满意而归;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实行首办责任制,逐件清理,落实责任,明确期限,一办到底,让人民群众满意;深入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对人民群众反映给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问题,检察长亲自阅批,督办落实,及时反馈,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仁和口乡段家沟村村民吴周艮,上访反应他家2003年退耕还林17.7亩,每年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费4071元。 多次向村干部询问退耕还林补助费的下落,而个别村干部一次次地以各种理由哄骗、搪塞了之,一直分文未领。检察长及时派员调查,发现吴周艮自2003年起,连续三年退耕还林补助费均被一村干部私刻“吴周银”印章冒领自用。案发后,该村干部将冒领款及时如数退赔。当干警将追回的这笔钱发还给吴周艮时,他激动地热泪盈眶,连声谢道:“感谢旬阳检察院,感谢好心的检察官,我做梦也没想到能拿回这么多钱……”。
    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对所有到检察机关上访的案件,逐件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依法、依理、依情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息诉工作,努力为民排忧解难,避免上访群众情绪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围绕解决上访问题,建立信息畅通传报机制、工作预警机制、跟踪监督落实机制和责任考核机制,实行“一把手工程”,落实责任,把上访群众控制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过自身执法活动、受理控告申诉、信访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深入排查清理,认真分析研究,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分类处理。2006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126件,检察长参加接待活动68次,亲自接待并批办案件66件,批阅重要信访件38件,为促进我县社会治安的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分管检察长还亲自介入了华向荣、刘涛等人上访多年的信访案,对公安侦查和法院审判卷宗进行了审查,提出书面法律监督审查意见,使信访人息诉罢访。
    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将法制教育从校园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配合城区学校加强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学生家长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强调节日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盗防火。在学校播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影片14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8场次,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真做好帮教和维权工作,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检察建议16次,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协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消除治安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本文作者系旬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责任编辑:屈孝旭 文章录入: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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