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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道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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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屈善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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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委副书记防邪办主 任罗春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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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法委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治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的要求,研究安排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
(二)、掌握全县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综治委反映,提出意见建议。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措施、新方法、新机制。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得到很好贯彻落实。
(五)、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六)、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